申请执行要交费吗?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问:我与他人发生财产纠纷,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损失5万元,但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我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当初已经交了案件受理费,现在申请执行还要另交费吗?需要交多少?广州周先生 答:法院受理财产案件,当事人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交纳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