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楼掉水管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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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顺德讯(记者林燕通讯员伍健红) 卢某在自家旁边吃晚饭时,不料飞来横祸,被楼上出租屋一条两米多长的水管掉下来打破头,幸无生命危险。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屋主黄某赔偿卢某8315元医疗费等。 今年6月20日傍晚,卢某在顺德北自己家后门旁边吃饭时,突然从半空中掉下来一条两米多长的水管,卢某被打成前额皮骨挫裂,右手骨折,在医院住了20多天。后经莘村派出所调查,发现是屋主黄某放置在四楼用作晾衣的铁管,由于没有用绳索固定掉下所致。卢某多次向屋主黄某索赔,但黄某称自己的房子已出租,拒绝赔偿。卢某遂上诉到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9791.8元。经顺德区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审理认定,卢某的损伤是由于屋主黄某房屋上的水管没有得到良好管理,导致水管掉下伤人,黄某应对卢某的损害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