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私渡女溺毙案 结束法庭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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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0:09 贵州日报 |
据台北11月3日电“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一案自上周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审来,11月3日结束法庭调查阶段,所有证人和被告都已出庭接受讯问。法庭将于11月4日结束辩论并将于两周后作出判决。 根据调查,此案的被告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私渡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人员发现缉捕,其中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及加速逃逸,竟不管同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而刻意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结果造成6名大陆女子不幸溺毙。 根据“苗栗地方检察署”的起诉,王中兴、柯清松两人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承认案发当天私渡多名大陆女子入境,但始终否认有杀人既遂与未遂事实。 法官姚铭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案结束法庭讯问和言辞辩论,大约将于两周后作出初审判决。而依照惯例,等台中的“中级法院”和台北的“高级法院”完成随后的二审以及最后的三审,估计还要花半年至一年时间。这位法官还透露,依照当地有关条例,在此案中遇害的6名大陆女子的家属可以向4名被告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作者:张勇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