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0:09 贵州日报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指出:“要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种对非公有经济非禁即入的观点,写进党的文件这还是第一次。此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电信、交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石油、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一般竞争性产业,基本都处于市场饱和状态。由于难以找到有价值的投资项目,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受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受到极大制约。《决定》明确提出:“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这种“非禁即入”的精神,有利于民间投资的增长,必将极大地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 《决定》明确提出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所有市场主体就是不分所有制,不分背景,在社会中都有均等的创富机会。以前非公有制经济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不仅体现在市场准入方面,而且体现在实际经营中,诸如不能享受同等的税费政策、投融资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等等。《决定》提出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些新思想、新观点,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跨越,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迎来发展的春天。 作者:雷良龙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