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可申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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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3:00 人民网 |
人民网西安11月4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从现在起,想要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个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正式到西安市所辖区县卫生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即可开门营业。 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个人和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引导优质卫生资源投向社区。三个以上法人或自然人申请在同一社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在同一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县卫生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申办程序为:首先向区县卫生局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申请,填报《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申请书》。区县卫生局按照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同意设置的,核发《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取得该批准书后拟执业的个人和单位,于11月20日前向西安市卫生局提出执业申请,填报《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西安市卫生局对申请执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审查和实地考核,依照《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经审查合格者,发给《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执业许可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后,由所在区县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审批和登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据悉,在受理新申请的同时,卫生部门还将对西安市辖区内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取缔假借社区卫生服务名义的非法医疗机构,2002年前已取得西安市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批准文号的机构,将重新审评、发证。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