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孤儿等待爱心 暂时不接受寄养 申请鼓励收养残疾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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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4:3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民政部《儿童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孤儿进入家庭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市民政局昨日表示,目前我市还没有开展家庭寄养工作,暂时不能接受市民寄养孤儿的申请,但市民可通过收养孤儿表达爱心。 市民政局官员解释寄养和收养的区别时称:寄养是福利机构将孩子托付给寄养家庭,监护权仍在政府;而收养则是将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家庭和孩子的收养关系一旦成立,监护权就转移给收养人。 该官员介绍,经过“模拟家庭”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对孩子而言,最好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据调查,仅市儿童福利院,14周岁以下的孩子就达上百名。其中,绝大多数为残疾儿童,他们比一般孩子更需要家庭的温暖和照顾。 据悉,收养程序一般为:收养人本人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登记。收养的门槛较寄养低——既没有经济收入的严格要求,也没有对家庭住房面积的要求。收养法只是规定:收养人无子女,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岁。同时规定,如果收养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不受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涂 静)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