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追讨 8万“分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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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8:57 贵州都市报 |
据《成都商报》报道婚外情走到尽头,女方提出的30万元“分手费”男方给付了22万元,于是女方告到法院追讨差欠的8万元“分手费”,男方一怒之下提出反诉要求索回已支付的22万元钱。记者3日获悉,这起婚外恋“情债”纠纷有了一审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芳和被告杨全之间所发生的婚外情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双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分手费”债权债务关系,不应该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于是依法驳回了王芳的诉讼请求和杨全的反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