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芬交流监狱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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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9: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王俊通讯员张金虹、刘洪群)由司法部组织的中芬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研讨会11月3日~4日在广州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交流中芬两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制建设,特别是监狱管理和社区矫正的成果和经验。会议期间,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会见了芬方代表团团长、芬兰司法部副部长科斯蒂·丽萨宁女士。 研讨中,与会中国代表对芬兰的社区矫正工作表示了关注。芬兰于1991年开始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的宗旨是通过增强罪犯对事物的自我责任感降低重新犯罪率,将罪犯包容在社会大家庭之内,使监禁造成的成本和损失不复存在。芬兰的社区矫正刑非常明显地成为了无条件监禁刑的替代刑罚方式,刑期低于八个月的无条件监禁刑可以转换为社区矫正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