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国税局“七条禁令”促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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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为确保国税干部时刻做到廉政自我提醒、自我督促,时刻保持廉洁奉公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山东冠县国税局制作了廉政卡,用它为干部带上“紧箍咒”。廉政卡的正面是“七条禁令”:严禁接受一次纳税户宴请;严禁接受一次纳税户的礼金、礼品、购物卡和有价证券;严禁让纳税人报销任何票据;严禁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严禁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严禁违反规定随意进行税收检查;严禁不履行市、县局服务承诺。卡的背面是对应七条禁令的处罚规定。廉政卡人手一张,要求干部职工随身携带,时刻进行自我提醒、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为了充分发挥廉政卡的作用,该局围绕“七条禁令”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凡违反规定之一的,一律下岗学习3个月(下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举一出台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目前,全局上下面貌一新,形成了自觉遵规守章的良好局面。 (郭希臣 刘亚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