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房中有“电子眼”! 被监视的两打工妹报警讨说法(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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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20:0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
两名打工妹说,房东不承认偷拍,只想给点钱算了。但她们两人并不图赔偿多少钱,只要求房东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并进行道歉。如果拍摄了一些照片或录像,应当归还她们,并保证不用作其他的用途。 两名打工妹告诉记者,她们租住的这段时间,正好是一年中气温较高的一段时间,,平时在房间里衣服穿得都很单薄,一想到自己每时每刻都暴露在偷窥镜头下,就觉得心中很难受,特别是害怕有人把照片干别的用,现在走在大街上,都感觉抬不起头来,好像街上每个人都在看她们。 打工妹:发现监控器 打工妹赵珊和晓荣(均为化名)在晚报读者接待室哭着叙述了她们发现监控器的过程:两人是菏泽老乡,两人今年都在20岁上下,去年先后来青岛打工,今年4月份,她们先后住进莱州路某居民楼一处十几平方米大小的的一间地下室。花150元合租。据介绍,此前,先后有多名打工妹在此居住过。 9月29日晚6时许,赵珊下班回屋后,像往常一样换下衣服准备休息,无意中发现墙壁上的隔架上搁着的塑料泡沫中有一个黑东西,好奇的赵珊把黑东西抠下来一看,是一个奇怪的金属物品,上面有个镜头,后面连着几根电源线。两人有些不知所措,觉得“不是个好东西”,就赶紧打电话询问房东王某是什么东西。房东答复说:是监控器吧,不过早就不用了,并表示次日见面再“好好谈谈”。当晚八时许,房东的妻子便把监控器的连线和泡沫全部拆掉。 次日,王某与两名打工妹见面,解释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别放在心里。如果还想在里面住,房租也不收了,只想要回监控器,并表示可以给钱私了。两名打工妹表示钱并不重要,她们希望房东对此事做出合理的解释,归还拍照的相片或者录像,并保证不用作其他用途,并向她们道歉。经协商未果后,10月1日两名打工妹向热河路派出所报案。 专家鉴定: 监控器有声有色 记者找来了报业集团计算机中心的有关专业人士对监控器进行了鉴定,据介绍,这确实是一种摄像头,可以用于监控使用。监控器上有三根连线,看起来是音频和视频都有,可以通过连线连接到电视或者电脑上,通过一些设备和软件进行实时的监控,甚至可以将摄得的图像拷贝在电脑中,并通过刻录机转刻成光盘。这种摄像头并不常见,看起来不象是在科技市场所能买到的那种电脑用的摄像头,它看起来要更“专业”一些。 房东曾干过婚纱摄影 打工女青年告诉记者,她们发现了监控器后,就离开了所住的地下室,到亲戚家暂住,以前从事过摄像生意的房东随即就将面街的房门锁住,现在两名打工女青年的行李还都放在租住的地下室内。 记者昨日上午和打工女青年来到了她们曾经的住处,房东住在一栋居民楼的一楼,在他们的住宅窗户和人行道之间搭建了一间房屋,两名女青年就住在这间屋子的下方地下室,面朝马路的房门已经铁将军把门,窗户上还能看到贴着的“专业摄像”等红字以及几张光盘。 记者试敲房东的门,却久久无人开门。记者又从邻居处了解到,两名女青年的房东以前的确开过门头搞摄像。 女房东:这是诈骗! 两名打工女青年告诉记者,在到派出所报警后,房东王某就不再发表意见,而是由她的妻子处理此事。前天中午,打工妹晓荣在晚报接待室给房东家中去电话,想与王某就此事谈谈,女房主接电话后,称“大叔不在家”,晓荣表示,最好和王某谈谈,女房东称:“我和他是一个人,我是他老婆,他有什么事情我都知道。” 当天下午,记者也拨通了房东电话,女房东接听后依然说王某不在家中。 王某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安装监控器,两名打工女青年不是“一般的小女孩”,“她们图的是钱”,“这是报复!威胁!诈骗!” 记者表示晚上与她丈夫联系时,她说她丈夫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热河路派出所: 正在积极处理 记者昨天与热河路派出所取得了联系,一位袁姓警官告诉记者,两名打工妹10月1日到派出所报案后,他们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租住的房间已被房东上锁,无法进入,直等到当天晚上才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也几次对房东进行了问询,但房东坚决不承认安装了监控器。二名打工女青年坚持要要回房东可能录制的光盘,目前警方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监控器有三个接 口,音频视频都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