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筑规划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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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2:2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其中关于建筑间距、停车场设施、绿地保护等方面的新规定,给老百姓的居家置业将带来一些改变。网点房告别小区 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这就意味着网点房要和居民住宅小区说“拜拜”了,我们的小区将变得更安静,更适合居住,饭店、摩托车维修铺等网点房再也不会干扰我们的生活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居住区要求有300户以上的居民。 “偷梁换柱”要住手 “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和停车场不得改作他用。”这是办法中作出的两项规定,这些规定将会减少一些市民和开发商的纠纷。 原来规划的绿地变成停车场了,原来规划的停车场被分割成网点房了……曾有不少居民入住后发现,小区和原来的规划不一样了,一些原有的配套设施没了,或者是被别的取代了。有了这项规定,就封杀了某些开发商“偷梁换柱”的空间。 楼与楼“疏远”了 “对面那家人踩个跳板就能跳到我家来”……这些玩笑话很多人都听过。这次出台的《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给这些玩笑画了个句号。 办法中对楼间距做了明确规定:遮挡建筑超过24米时,其与被遮挡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被遮挡建筑获得的有效日照时数确定,保证被遮挡建筑在大寒日获得的有效日照时数不少于两小时。 遮挡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时,其与被遮挡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日照间距系数确定。遮挡建筑的长边与被遮挡建筑相对时,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6;遮挡建筑短边与被遮挡建筑相对时,遮挡建筑的高度不超过12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8;高度在12米-18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7;高度在18-24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6。 例如,遮挡建筑高20米,其短边和被遮挡建筑相对,那么楼间距应为20×0.6=12米;如果其长边与被遮挡建筑相对,那么楼间距应为20×1.6=32米。 临时建筑有“大限” 房子盖好了,但临时建筑好多年都没有拆,把人行道、消防通道堵住了,这些让小区居民头疼的问题,在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新办法中都被连“根”切断了。 办法规定,“不得在车行道、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消防通道、建筑物防火通道、绿地和地下埋设管线的区域修建临时建筑”。 不但如此,即使可以搭建临时建筑的地方,也不能让临时建筑老占着地方。 办法规定,“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年。”“不按要求拆除临时建筑的,将按照违法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户外广告不挡你窗 “设置室外雕塑、建筑小品及属于构筑物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模和使用期限等要求实施。”这项规定可以给买房子的市民吃粒“定心丸”,你不必担心买了房子之后,窗外再竖起一个户外广告,挡了你家的光线。 停车场占一席之地 “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和居住区等,应当按照规定同步设计相应的停车场。”办法中作出的这项规定,会给有车族解除后顾之忧。小区有了停车场,有车族就不用连睡觉时都担心爱车的安全了。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