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想歪招 利用爆炸搞敲诈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2: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志宏李云)11月4日,谎称在银行内安装炸弹并进行敲诈的被告人董某被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董某系山东省海阳县人,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亏损后,就计划敲诈银行。2003年7月5日,被告人董某以假名字在山东省日照市农业支行申办了金穗卡,并于7月15日从山东省烟台市用IC卡打电话至江苏省海安县某银行行长办公室,声称其在该银行安装了几枚遥控炸弹,并以引爆炸弹相威胁,要求该行汇40万元人民币或者5万美元现金至其指定的账号,但因被害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能得逞。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6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