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民资外资参与办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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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上海11月6日电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说,上海近期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除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要发展民办医疗机构。通过鼓励“社会办医”来促进上海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 所谓“社会办医”,是指上海各级政府投资兴办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其它社会化办医形式。而发展民办医疗机构,是促进社会办医的重点。 该项改革的形式和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所办医 疗机构改制。具体来说,就是将部分政府所办的医疗机构改制为民办或混合办医疗机构。各级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与布局,集中力量办好三级医院。主体框架之外的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可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改制为社会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 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兴办医疗机构。具体来说,就是支持并鼓励社会捐赠资金以及企业、基金、个人、外资等,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公益性医疗机构和经营性医疗机构。 该政策还鼓励民资或外资与政府所办的二、三级公益性医疗机构合资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场所的经营性医疗机构。 但焦扬说:“外资还不可以独资办医疗机构。”根据中国入世的相关协议,外资办医尚要遵循中国卫生部和商务部的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办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中方投资比例不低于30%。 医保定点资格与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具体来说,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医保定点资格与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原已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改制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要进行医保定点资格的再认定,符合定点管理规定的原则上可保留定点资格。 焦扬还强调,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社会办医疗机构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则视情予以补助。 东方早报供稿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