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狱警成黑老大铁杆情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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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4: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大连11月5日电 11月3日,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头目邹显卫及其骨干成员陈德政在大连伏法。 大连“虎豹”案是一起震惊中央和辽宁的案件。这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私藏枪支弹药、杀人越货、敲诈勒索,还大肆贿赂司法官员做保护伞,可谓无恶不作、血债累累。 该团伙是以绰号叫“虎豹”的邹显卫为首,于政龙、王振毅、岑全玖为骨干,黄治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将近30人的、较为固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1979年9月,16岁的邹显卫因持刀伤人被劳教2年。 1983年4月,邹显卫又因流氓罪被当时的大连市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狱后的邹显卫在刚刚兴建起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办了一家名为“一步天”的歌舞厅,歌舞厅为他带来了滚滚钱财。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就此形成,在大连市内、金州、开发区的黑道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1995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邹显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显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法。为了能让他活命,邹显卫的余党四处活动,买通了某些官员为邹说话。因有立功表现,邹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邹随后通过关系结识了大连监狱的监狱长谢红军,并将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装房送给了谢红军。 随后,在谢的授意下,大连监狱很快就在大墙内的偏僻一角腾出一处远离普通牢房的、独门独院的两室套房,客厅、卧室各一间,专供邹显卫一个人在此居住。这哪里是牢房,分明是一处稍次于高级酒店客房的世外桃源!在邹显卫的个人卧室内,沙发、彩电、冰箱、空调、VCD和外线电话等家具、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对于如此“有能力”、如此“特殊”、如此“风流倜傥”的犯人,大连监狱内一名女狱警甚至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已为人母,荒唐地坠入了邹显卫的情网,成了邹招之即来、共享鱼水之欢的铁杆情妇。 1997年7月,邹显卫勾结谢红军炮制立功材料,先后减刑至15年。为此,邹送了25万“感谢费”给谢红军。 2000年3月,邹在谢红军的“照顾”下,保外就医,又犯下了打死一人、重伤一人的血案。 2001年初,邹显卫再次被抓。 2001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邹显卫死刑立即执行。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宏到沈阳视察,闻听“虎豹”一案详情后拍案而起:“马上到大连去,刀下留人,这个‘虎豹’现在不能杀,要彻底查清此案背后的东西!”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6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