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增加,食用油涨价—— 市府发言人详解群众关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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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5:00 新民晚报 |
市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就部分医保参保人员自负医药费增加和近期粮油等食品涨价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对于第一个问题,焦扬介绍说,上海《医保药品目录》从上月15日起与国家公布的《医保药品目录》接轨,实行甲类、乙类药品分类管理和分类给付制度,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要先由参保人员支付10%的费用,然后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费用。此举可能对部分群众,特别是低收入慢性病患者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有关部门制定了减负的办法,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门急诊医疗费自负超过一定额度(在职人员2500元,退休人员1500元)以上部分,可由医保减负50%。 焦扬指出,接轨后的目录兼顾了上海的用药实际,扩大了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药品种类增加了约500种)。同时,取消了按医院级别用药的限制,原来限定在二、三级医院使用的药品,现在在社区医院也可以配取。此外,目录所列的非处方药增加约160种,总数达471种。 对于第二个问题,焦扬也作了详细解释。10月中旬以来,上海的食用油价格上涨了约20%,在局部地区一度出现集中购买的现象。受其影响,大米、猪肉等主副食品价格也出现一定的波动,这是因为上海目前制作豆油的原料全部靠进口,而今年一些主要大豆生产国减产、出口量下降,国际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导致上海食用油生产成本增加,从而引起价格波动并带来连动效应。另外,近期主副食品价格上涨,还因为近几年全国农副产品一直在低价位运行,目前正走出低谷,在低价位上回升。 此次政府采取了必要的措施,要求生产企业加大生产和商品配送力度,充实储备库存,以保证供应。此外,有关部门还对帮困供应的散装食用油价格采取稳定措施,并打击乘机涨价、哄抬物价的行为。 本报记者倪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