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能否成为“杀手锏”(今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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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8:4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记者 陈芳 今年8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全国十大环境违法案件。如今,涉案企业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已两个多月,企业治污情况如何?环境执法会否“雷声大雨点小”?近日,记者随中国环境记协分三路,进行了明查暗访。 限期治理敲响警钟 通往山西忻州紫岩乡的公路两旁,一片金黄玉米。进了村子偶尔可见遗弃在路边的废铁块,还有被雨水冲刷后的小煤堆,“遗迹”让人想起两个多月前乡里风风火火的“小冶炼”。当时全乡有规模大小不一的27个“小冶炼”、“小铸造”,严重污染环境。如今“小冶炼”全都没了踪影。为了防止“小冶炼”再次复燃,当地政府将污染设施全部捣毁或铲除。 位于嘉陵江上游的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头顶“铬盐产量亚洲第一”的耀眼光环,多年来竟然将有毒含铬废渣水直接排入嘉陵江。环保部门先后13次予以行政处罚,仍置若罔闻。10月19日,记者来到厂区,见到民丰公司已着手“三管齐下”治理污染。日处理800吨的含铬污水处理站的主体工程———污水收集池正在紧张施工建设,明年1月底投用;届时同时关闭服役45年的老生产线;在嘉陵江边修筑长约1000米的挡水墙,眼下正进行地勘工作,明年1月正式施工。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最新信息表明,自六部委6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后,截至9月底,全国共检查企业20.1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7万件,已结案1.2万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7339家,责令停产治理的企业2079家,限期治理企业1094家,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向新闻界通报了26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久拖未决到迎刃而解 不少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反映,环境污染的老大难问题,“老大”出来就不难。被列为全国十大环境违法案件之首的民丰农化污染案,从1995年至今,重庆市每年都有数量众多的关于民丰农化污染治理的提案、议案,就是得不到解决。企业宁愿每年支付20万元的污染罚款,也不愿关闭工艺落后的老生产线。今年被通报后,对当地党政领导产生强烈震动。8月26日,重庆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民丰农化还强调污染事故是意外发生。市领导当即严厉批评:“环境保护哪里有什么借口可言。你污染了环境,就要为污染埋单。” 被通报为全国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后,一些涉案企业对“是企业杜绝污染,还是让污染吃掉企业”有了深刻认识。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因曝光带来的无形损失远远大于其污染治理投资,这些企业开始真正重视环保。 记者在回查中发现,治理“小冶炼”、“小土焦”,行政手段取缔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认识到,有比“污染生产”致富更好的出路。山西忻州正通过提供贴息贷款,鼓励农民建大棚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一片原是小炼铁厂的空地上已经建起了几排平房,乡里的几户农民集资建的奶牛养殖场初具规模。一位农民说,养牛比违法炼铁赚钱赚得安心。 防止反弹 治标更要治本 被通报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主要“病症”是去了,但发展与环保的矛盾不会就此解决。尽管目前环境违法案件清理整顿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呈现新的特点:大型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环境违法现象增加;土、小企业连片反弹不容忽视;不法排污企业屡查屡犯;结构性污染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在新一轮的经济发展热潮中,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急功近利的行为急剧升温。个别地区甚至把污染企业作为当地所谓“支柱产业”加以保护,逃避环保审批,擅自新上项目,造成新一轮重复建设,给环境带来更大压力。 与此同时,环境执法手段亟待加强。如武汉晨鸣纸业每月治污设施运行费100多万元,而省级环保部门处罚款最高仅10万元,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许多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0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