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被查封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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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9: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中山讯(记者储德武通讯员洪文) 眼见官司已输欠款要不回,竟私自将法院查封由其保管的5万多公斤钢管变卖想挽回损失,邱某为此付出了代价,赔偿对方损失不算,还要在拘留所里呆上15天。 前不久,邱某就他与浙江东阳某建筑公司陈某的经济纠纷案向中山市中院提出上诉,市中院依法查封了属于被告陈某所有的建筑搭棚用钢管57480公斤,并交由邱某进行保管。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邱某觉得追讨欠款无望,便擅自将已被法院查封并由其保管的钢管进行了变卖。事后,邱某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