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30人68次贿赂 原阜阳组织部长蹲监14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0:00 贵州都市报 |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副厅级)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计128万元予以追缴。 据查,韩希鹏在1996年到2002年5月任中共阜阳市颖东区委书记、阜阳市委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等职务期间,通过职务提升和为他人调动工作、介绍企业购买股份、贷款等方式,先后收受30人68次贿赂,共人民币77.5万元、摄像机1台。另外,其有价值42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