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头房里洗成“冤大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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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0: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勇)日前,一位广东来宁的袁先生致信本报:11月5日上午11点,由于他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洗头房洗头,结果洗头“妹子”亮出“宰客快刀”,原本10元的干洗竟要收费150元,最后求救民警才得以脱身。 据袁先生介绍,是一红衣小姐出门拉的客,说干洗只要10元钱。一开始,小姐让他坐在大厅里洗头,可不一会就提出进里间去洗。这位小姐“温柔”地给他洗了10多分钟,又端了一盆清水给他洗脚。他立即起了疑心,小姐支支吾吾说,都是这样的。袁先生便提醒小姐:“你们标价干洗10元,服务这么多啊?”小姐立即告诉他,这是泰式洗头,收费150元。见他不给钱,小姐立刻没了“温柔”,也不放他走。袁先生提出要投诉她。小姐却说:“先交50元,爱投诉你投诉去,我们都是有来头的。”袁先生随即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很快赶来,让小姐亮出价目表。只见价格单上标明的却是洗头15分钟收费10元。她解释说,洗头时抹了脸就是“洗面”,价格单上标明“洗面”要15元钱,由于那盆清水是药水,所以收费28元。最后,该洗头店的小姐受到了警察的批评教育。 记者昨日随即暗访了这家“经营有方”的洗头店,该店店面大门玻璃上明明白白地标着“干洗10元”。记者走进去提出要干洗,刚洗了一会小姐便提出去里间洗。记者随即问她,里面和外面有什么差别。这回,小姐明确告诉记者里面是泰式洗头,收费50元。 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南京市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他指出,这家洗头店欺骗顾客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称不上是明目张胆的欺诈,但至少也是一种虚假的广告欺骗行为。崔律师提醒所有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消费,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先问清楚究竟包括哪些服务。双方就服务的项目达成协议后,顾客再明明白白地去消费,这样就不会掉进陷阱中了。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