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给狗狗年审(与有您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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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0: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为加强和规范南京市的犬类管理工作,该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04年元月31日,对全市经批准的各类犬,开展年度审验工作。年度审验的对象为2003年1月1日前申领和换发的犬证牌。希望广大养犬人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犬类饲养证》、犬牌和当年度的《犬类免疫证》到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科)进行年审,并缴纳当年犬类年度管理费每犬50元。警方提醒市民,凡不按照规定养犬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将犬没收或捕杀。凡不参加年度审验的,将被取消其饲养资格。 施公治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