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出禁令 公共场所对裸体人体彩绘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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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2:42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市工商局宣布,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人体彩绘”为广告手段或经营内容,在商场、广场、公园、展览会、展销会、娱乐演出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聚集场所组织裸体的人体彩绘活动,都将被禁止。 据市工商局介绍,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发出了《关于制止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市工商局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媒介介绍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禁止发布以裸体、半裸体、三点着装等以人体为媒介的人体彩绘广告。 此外,对含有违禁人体彩绘内容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牌匾广告登记申请,工商部门将不予受理和登记。已经受理和登记的,将予撤消,并通知申请人停止继续发布该广告。 本市工商部门还将组织力量对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牌匾和店堂内广告等进行检查,发现有人体彩绘广告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