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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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5:4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我国将从12月1日起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日说,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年内,将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并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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