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性骚扰案一审判决原告获赔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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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5: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杭州消息前天,备受关注的浙江省首例性骚扰案:温州市某调查事务所女职员谢某状告该所负责人金某侵犯人格尊严纠纷有果。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对原告的侵扰事实成立,被告须当面道歉,并赔偿5000元。 谢某今年25岁,黑龙江人,因不堪上司金某的性骚扰行为,于今年7月2日起诉。她称,今年5月16日下午6时左右,金某趁其他同事下班之际,强行抚摸她隐私部位,她奋力反抗才得以脱身;5月29日,金某以办事效率低为由辞退了她;6月17日,金某打电话用粗俗的语言骚扰她;随后两天内,金某连续10余次给她打骚扰电话。谢某认为,金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工作,使其身心遭到极大伤害。 谢某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电话录音?穴在该录音里,一男性承认对一女性有过性骚扰行为?雪。金某未到庭应诉,其委托代理人郑某辩称,谢某诉称事实纯属捏造,同时认为谢某提供的录音不能证明男性声音就是金某。法院最后认定,被告辩称声音不符,应由被告提供证据予以反驳,但被告没能提供证据,也没申请鉴定,所以应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也不足以证明事发时被告不在场。?穴徐越?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