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也有“月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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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5: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上海消息结婚登记也有“月老”。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有关部门获悉,明年年初,首批50名结婚颁证师将在上海各区县婚姻登记处正式亮相。届时,新人登记结婚,将由德高望重的“月老”为他们颁发证书。 当颁证师也需要一定的资质。据悉,上海市民政局初步拟定的条件包括:年龄在55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德高望重,有相应的社会工作经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婚龄要在30年以上,家庭生活幸福美满,曾被评为市级或区级“文明家庭”或“五好家庭”。(邵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