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背后可怕的似是而非(大家压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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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8: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杭州 徐迅雷 暂住证的事最近又热闹了起来。11月5日新华网转发《了望》新闻周刊关于暂住证的报道说,继收容遣送制度宣布废除之后,与之“息息相关”的暂住证是去是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民意倾向于尽快取消,部分专家、学者也支持这种观点;而来自公安机关和治保组织的另一种声音同样强烈:暂住证不宜取消! 此前的11月3日,北京某报刊发表时评,赞扬“暂住证的另一种作用”,说的是杭州开始试点外来人口“市民化管理”(请注意,是“管理”而非“待遇”!),“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尽可能给外来人员和普通市民同等待遇,凭暂住证即可办理市区公园年票、车辆注册登记、报考驾驶证、边境通行证和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在试点的石桥镇,外来人员子女还可以凭暂住证就近入托和入学。”评论认为,“即便在现行的暂住证制度下,只要稍稍转变管理和执法理念,同一张证件就可以发挥另一种不同的作用,暂住证就可以变成外来人口享受市民待遇的通行证,而不再仅仅是执法人员检查身份时的证明”。 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实在可怕,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让公安部门更心安理得地认为暂住证已有、现有或将有“市民待遇”的作用,不必考虑取消的那码子事了。其实杭州弄的暂住证的那点“作用”,用身份证完全可以办到。其中最搞笑的就是所谓“用暂住证可办理市区公园年票”,早就是这样办的了,也变成了现在新的“市民化待遇”了。 还有那个“外来人员子女还可以凭暂住证就近入托和入学”,更是让人笑掉大牙。1999年我辞去青田县海口镇镇委书记的职务,到杭州媒体打工———杭州市公安局颁发给我的暂住证上来杭事由一栏写着的就是“打工”,第一年就遇到孩子到杭州读小学的问题,我的孩子不凭什么“暂住证”就给就近入学了,但学校要的是“赞助证”———钞票。我乖乖地交了两万元的“赞助费”,那几乎是我到杭州第一年的总收入!外来人口不用暂住证也可以让子女“就近入学”啊,只要你肯出那几万十几万的赞助费。 暂住证的存废,历来争议不断。现在公安部门几乎众口一词,说实行暂住证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目前利大于弊,不可因噎废食,“把脏水和孩子一块泼掉”。如果说暂住证对治安管理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离开了暂住证就不行了,所以只能死抱不放,那么,我只好说,这反映了你职能部门治安管理的无能。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