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被判永久住“铁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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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8: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晓洁 通讯员刑贰)昨天,南京中院审结了目前南京市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主犯余金华虚开金额高达87821046.4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余金华系浙江农民,其采用虚假手段先后成立了齐全、协源、亚太、海风等公司。自2000年1月起至2001年9月,为牟取暴利,余金华指使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51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共87821046.43元,虚开税额共计人民币12761423.69元,已抵扣税额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涉案单位达700多家。 此案犯罪笔数多,涉案金额大,仅卷宗就达171宗。本案移送到南京中院后,审判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案件复杂的情况下,经过5次开庭审理,查清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承办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工作,所付出的工作量相当于一般案件的好几倍,仅制作的判决书就长达120页。根据涉案的抵扣税款均已追缴,余金华有立功表现,法院最终对余金华作出了上述判决,其他三名被告人也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8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