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联合涨价涉嫌价格垄断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8:3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湘潭11月7日讯(特约记者袁力)湘潭岳塘区5家米粉生产厂家今天接到了来自物价局的一封责令改正不正当价格行为告诫书。据悉,这是自11月1日起施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后全省首例涉嫌价格垄断的案例。 最近,随着油、米等价格的上涨,带动许多商品价格上扬,市民们早餐爱吃的米粉价也悄然上行,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符合市场规律,属于正常的市场调节范围。但11月3日他们得到举报,岳塘区5家米粉生产厂家联合向供应点发出通知,提出“11月1日起米粉价格涨到每市斤0.6元,建议各米粉店涨至1.5元/份”,经查证,情况属实,这5家米粉厂分别是建设路口、岳塘、合兴、书院路、福星米粉厂,执法人员认定这种行为属不正当价格行为,涉嫌价格垄断,违反了《价格法》第12、14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刚刚施行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2003年3号令《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等价格垄断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