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该交多少供热费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是19.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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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5:28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 近日,本报相继接到不少居民的电话,询问公寓的供热费应按什么标准收取,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介绍,市物价局、财政局和公用事业管理局在1996年曾出台了文件,对市区集中供热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居民用热为20元/平方米,计价面积为使用面积。部队、机关、学校、医院为20.7元/平方米,计价面积为建筑面积。公寓为19.84元/平方米,计价面积为建筑面积,工商企业为21.62元/平方米,计价面积为建筑面积。(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