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有风险! 市中院推出“诉讼风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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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5:28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打官司不一定就能赢,如果败诉你将要承担全部不利后果。”“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财产供执行,你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钱’。”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来到市中级法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时,法官善意地提醒他,并将一本《当事人诉讼风险预先提醒告知书》交到他手里。 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全市法院将从即日起推行“诉讼风险预告制度”。今后,每个到法院来打官司的当事人,都能在立案庭获得一本《当事人诉讼风险预先提醒告知书》,上面列举了诉讼中可能面临的“超过诉讼时效风险、诉讼请求不当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风险”等20种风险。 市中院院长任群先说,在案件当事人首次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将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预先告知当事人,让他们“明明白白打官司”,促使当事人谨慎行使诉讼手段,避免或减少诉累;避免当事人盲目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记者廖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