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优秀建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8: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青岛因历史、地理、文化等各方面原因,形成了以欧陆建筑为主要特色的建筑文化景观。 2000年,为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依据相关标准,在全省公布了360处历史优秀建筑,其中青岛市占有131处。这些建筑是记录青岛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也是青岛所独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的最好写照。 挂牌后,这些建筑将参照文物保护、城市风貌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