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江西城镇建设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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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7:2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欧阳锋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加快城市化是推进工业化的必由之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就要“进一步强化省会城市的中心地位,加快发展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积极发展县级市,以县城为重点选择发展城镇建设,形成等级规模有序、区域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城市群”。由此可见,加快城镇建设是推进江西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城镇,泛指各种规模不及城市,但具有城市的性质及功能,具有一定的地域面积和人口数、人口密度,为大部分从事非农业生产或服务的人群所集居的,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社区。它包括国家已批准设镇建制的建制镇和尚未设镇建制的相对发达的农村集镇。与华东兄弟省份相比,江西的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省的城镇建设起步晚,发展速度慢,致使乡镇工业无载体,农村富余劳动力没有“蓄水池”,城乡物资、信息交流没有枢纽,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不足。因此,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缩小与发达省份城镇化进程的差距,是保持我省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的有效途径。 江西城镇建设的现状 城镇规模偏小,建设水平低,实力不强。据有关调查显示,我省城镇镇均面积在0.6至3平方公里之间,平均人口规模在6000人左右,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3000人左右,而且大部分城镇建设水平低,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滞后,制约着城镇的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城镇布局不够合理。一方面城镇发展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形成无序发展状态。一些地方不是按照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城镇,而是按照行政区划和管辖区范围盲目建设城镇,造成城镇过于密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受到破坏。另一方面,城镇内部布局也不合理。一些城镇内部的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等各功能区域混乱,制约着城镇经济的发展和功能的发挥。 产业结构不合理,层次低。一些城镇在产业选择上具有盲目性和局限性,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缺乏,尤其是第三产业发展慢,导致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缓慢,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加快江西城镇建设的对策思考 发展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 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科学规划是城镇建设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城镇规划的总体要求是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保护环境,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应重点发展县城和建制镇中潜力大的中心镇,并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和科学确定城镇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 城镇建设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城镇建设与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两者的有机结合,既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又能形成规模效应,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在城镇建设过程中,一是要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推动分散发展的企业向城镇工业区集聚,切实抓好企业的合理布局和污染治理;二是要完善城镇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要培育上规模、上档次、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以此支撑和带动城镇的发展。 城镇发展要同农业产业化相结合。这是加快城镇发展,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城镇与农业产业化结合的方式,如建设加工主导型城镇、市场主导型城镇或服务主导型城镇等。 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基础设施完备,才能吸引企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目前我省一些城镇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当地镇级财政投入,资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因此,在城镇建设中,应建立国家、企业、个人、外资等多元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基础设施作为城镇基础产业来开发。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