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误人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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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11:14 贵州日报 |
在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务工的安徽青年梅某为图小利,违规私设诊所、非法行医,结果因误诊害人一命,日前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万多元。 2002年12月21日,暂住横林镇的外来工侯某感到胸闷、气喘、身体不适,他的家人请来梅某为其诊治。梅某仅测了一下侯某的体温,便以感冒为由为侯某配药输液,并在输液正在进行时离去。在第二瓶盐水挂到一半时侯某病情突然恶化,其家人迅速将侯某送到医院抢救,但侯某因急性心力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