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海关第一案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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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15:3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被称为“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的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走私3亿元人民币感光材料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原判决,并发回茂名中院重新审理。据调查,茂名利维那公司涉嫌利用为香港利维那公司来料加工感光材料的名义进行走私。短短8年间,该公司走私各类X光大轴片,案值共计人民币逾2.93亿元,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5177多万元。去年10月10日,茂名市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茂名利维那公司和高德生(该公司原总经理)、高松柏(该公司第一副总经理)、陈志卫(该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分公司经理)、陈文海(该公司供应处副处长)提起公诉。同年11月22日,茂名中院一审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600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高德生、高松柏、陈志卫和陈文海有期徒刑15年、12年、10年和7年。该案由于数额巨大被称为“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