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查车酿成一死两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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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0: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据新华社电江苏睢宁县曾出现一起因警车违法高速追截民用车辆致人死亡案,新华社9月7日对此作了报道,引起全国关注。不久前,这个县又上演了一起情节惊人相似的案件。两名交通管理所工作人员因越权上路拦车、高速追车,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依法提起公诉。 7月9日7时许,睢宁县交通局李集镇交通管理所所长高某和交管员陈某驾驶一辆交通稽查车外出,行至水泥预制件厂附近,看到迎面驶来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两人当即违反交通局“交管部门只能对车辆进行源头管理”的规定,越权拦车检查。这辆由安徽灵璧县大庙镇村民张某驾驶的农用车内,坐着到李集镇去看病的许某一家三口。因急着要送病人看病,张某没有停车,高某、陈某见状当即掉转车头猛追。在被追赶的过程中,农用机动三轮车因车速过快,翻至路边沟内。司机张某因胸部损伤、血气淤积,当场死亡,许某的妻子及儿子两人受伤。高某、陈某驾车追至翻车现场后,发现有人受重伤,为逃避责任,不顾许某等人呼救,竟驾车逃离。案发后,陈某被依法逮捕,高某被取保候审。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按照有关规定,交通局交管人员只能对车辆进行源头管理,不得上路拦车检查。被告人高某、陈某身为在“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权力,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究。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09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