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查处一起违法招用童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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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3:33 人民网 |
李妍 马刚 日前,兴安盟突泉县一名非法招用童工的个体老板受到了罚款8000元的 处罚,并清退了雇用的童工。 10月初,突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突泉县六户镇发财板厂有使用童工的行为。根据举报,劳动保障监察答对立即登记立案,及时深入该厂进行调查,在六户镇公安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证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查证,突泉县六户镇发财板厂招用的女童工郭某,1988年10月21日出生,当时不满15周岁。根据查证的事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这一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严格遵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法、公正、公开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近期区、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专项工作的要求,作出对发财板厂罚款8000元的决定,并依照程序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厂已经清退了雇用的童工并按期如数缴纳了罚款。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