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大肆贩盐牟暴利终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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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4: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男子从外省购买工业精盐后贩运来宁,再销售给他人用作食用盐,从中牟取暴利。日前,该男子被南京下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35岁的孙某是盱眙县农民,去年8月至11月,孙某在未向该市盐务机关申领食盐转批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外省盐业公司购买工业精盐共72吨,除了其中1吨精盐在运回南京途中,被该市公交治安分局发现查扣,其余均被孙某销售给管某等10人,用于炒瓜子、腌制食品等。12月5日,孙某雇用个体运输人员从上海将10吨盐运回南京。次日,南京工商机关在其存放私盐的仓库内查获8吨,另2吨私盐在运输途中被建邺警方查获。后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孙某所销售的食用盐不合格。 孟军 殷文静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