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宠物携手机 此类人员不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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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4: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四川11月9日电“求助人员携带移动电话、宠物、金银饰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救助管理站不予救助……”这是日前出台的《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暂行规范》)中的一条。 据了解,《暂行规范》是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由四川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成都救助管理站站长荣道清认为,《暂行规范》将救助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细化、具体化,使新时期的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救助对象”一项中,《暂行规范》规定,“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应同时具备无任何经济来源、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一日最基本的食宿费用;无正常居所、不受救助则露宿街头;无正当职业或务工不着者三种情况。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10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