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选处干规则亮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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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4:4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一、公选哪些职位(一)各市公开选拔职位103个1、阜阳市(11名)分管工业经济副县长4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共青团阜阳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阜阳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阜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外语)阜阳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阜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阜阳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2、淮北市(10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区长1名淮北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物价局副局长1名(党外)淮北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党外)淮北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文化局副局长1名3、马鞍山市(7名)马鞍山高级职业学校校长(正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加试外语)马鞍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马鞍山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马鞍山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加试外语)马鞍山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4、黄山市(7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黄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黄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黄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黄山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黄山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5、亳州市(7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长1名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女性)亳州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亳州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亳州市经贸委副主任1名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亳州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6、淮南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区长1名淮南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淮南二中副校长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7、滁州市(6名)滁州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滁州市轻工协会副会长1名滁州日报社副总编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8、六安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六安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六安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六安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六安市电大副校长1名9、巢湖市(6名)分管工业经济副县长1名(党外)巢湖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巢湖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巢湖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共青团巢湖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巢湖市科协副主席1名10、芜湖市(6名)副县(区)长3名(中共党员),其中分管农业工作1名、分管城建工作2名共青团芜湖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芜湖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英语)11、宣城市(6名)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宣城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宣城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宣城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宣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宣城市旅游局(侨、外办)副局长(副主任)1名12、铜陵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党外)铜陵市信访局副局长1名(女性)铜陵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铜陵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铜陵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13、安庆市(6名)安庆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正处级)1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4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14、池州市(5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共青团池州市委副书记2名(中共党员,其中女性1名)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1名(党外)15、宿州市(4名)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党外)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副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6、蚌埠市(4名)蚌埠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英语)蚌埠市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蚌埠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蚌埠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省直单位公开选拔职位(8个)1、团省委(2名)副处级领导职位2名(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分会(2名)展览部副部长1名(加试外语)会务信息部副部长1名(加试外语)3、安徽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名)教务处副处长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总务处副处长1名4、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名)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正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黄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一、公选哪些职位 (一)各市公开选拔职位103个1、阜阳市(11名)分管工业经济副县长4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共青团阜阳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阜阳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阜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外语)阜阳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阜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阜阳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2、淮北市(10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区长1名淮北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物价局副局长1名(党外)淮北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党外)淮北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淮北市文化局副局长1名3、马鞍山市(7名)马鞍山高级职业学校校长(正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加试外语)马鞍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马鞍山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马鞍山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加试外语)马鞍山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4、黄山市(7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黄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黄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黄山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黄山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黄山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5、亳州市(7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长1名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女性)亳州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亳州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亳州市经贸委副主任1名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亳州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6、淮南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区长1名淮南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淮南二中副校长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7、滁州市(6名)滁州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滁州市轻工协会副会长1名滁州日报社副总编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8、六安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六安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六安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六安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六安市电大副校长1名9、巢湖市(6名)分管工业经济副县长1名(党外)巢湖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巢湖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巢湖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共青团巢湖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巢湖市科协副主席1名10、芜湖市(6名)副县(区)长3名(中共党员),其中分管农业工作1名、分管城建工作2名共青团芜湖市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芜湖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英语)11、宣城市(6名)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宣城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宣城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性)宣城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女性)宣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宣城市旅游局(侨、外办)副局长(副主任)1名12、铜陵市(6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党外)铜陵市信访局副局长1名(女性)铜陵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铜陵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铜陵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13、安庆市(6名)安庆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正处级)1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4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14、池州市(5名)分管经济工作副县(区)长2名共青团池州市委副书记2名(中共党员,其中女性1名)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1名(党外)15、宿州市(4名)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党外)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党外)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党外)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副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6、蚌埠市(4名)蚌埠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1名(加试英语)蚌埠市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蚌埠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蚌埠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省直单位公开选拔职位(8个)1、团省委(2名)副处级领导职位2名(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分会(2名)展览部副部长1名(加试外语)会务信息部副部长1名(加试外语)3、安徽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名)教务处副处长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总务处副处长1名4、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名)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正处级)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黄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需要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皖单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报考正处级职位的人员,须任副处级职务2年(2001年11月份前任职)以上,或任正科级职务5年(1998年11月份前任职)以上。 报考副处级职位的人员,须任正科级职务3年(2000年11月份前任职)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5年(1998年11月份前任职)以上。其中,报考团省委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1年11月代份前任职),或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0年11月份前任职)。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科级职务3年(2000年11月份前任职)以上的人员,可报考副处级职位;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既可报考副处级职位,也可报考正处级职位。 有公开选拔职位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下属的国有企业(含中直、省直驻当地企业)管理人员,只可报考本地、本单位的职位,其报考资格由报考者所在省辖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上述条件需求审查比照确认。比照办法仅对此次公开选拔报考确认资格有效,不作为确定职级待遇的依据。 党外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报考的,任职年限可相应放宽1年。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省委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报考者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其中报考法院副院长或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的,须符合《法官法》或《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或检察官必须具备条件。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省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由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厅局、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报考者在所在市委组织部或厅局级单位(包括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跨地区跨系统报考。每一职位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5名。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1)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辖市委组织部或厅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跨地区跨系统报考的,其所在市委组织部或厅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11月17日前将资格审查后的报考者名册1份和2张照片,送公开选拔职位所在的有关市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各市和厅局级单位将报考人员名册报(或电传)省公选办。 资格审查、确认后,各市和厅局级单位应抓紧将报名登记表进行计算机汇总处理,制成软盘,于11月20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及报名软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照片)报省公选办。其中,在肥的中直、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1份和2张照片送合肥市委组织部。 2、笔试。 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由省公选办负责。在17个市各设一个考点,分别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报考者在本人单位所在市参加笔试,其中在肥的中直、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合肥市考试。准考证由考场的组织者发放。笔试只考综合知识,总分为120分。综合知识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文史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时事知识和安徽省情等。少数职位加试英语或日语,卷面总分为100分,按20%加权计入笔试总成绩。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高低取前8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3、面试。 面试命题及组织,由有公开选拔职位的省辖市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干部对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20分。面试答辩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9人组成。省公选办对面试工作予以指导。面试结果及时报省公选办。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取前4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4、组织考察和决定任命。 公开选拔职位所在的省辖市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市委或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选要按照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提请办理任用。任用后的人员名单报省公选办备案。对决定任用的非选任制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 5、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2日至16日。笔试期间:200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03年12月15日之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工作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省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1-260833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公选办负责解释。省公选办办公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55号九狮苑宾馆303、305房间,电话:0551-2609073(传真)、2609072(传真);邮编:2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