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企职工保险有保障 我市出台两项优惠政策保护困难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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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6:38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长期以来,我市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因经营困难欠缴社会保险费,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造成职工的各类保险待遇无法享受。针对这个问题,日前,我市出台了“部分补缴”和“欠费挂账”两项政策,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利益不受损。截至昨天,这两项政策已使我市五百余户企业的职工可以照常享受到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 据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集体企业因经营上出现困难欠缴保险费,将导致职工到退休年龄时不能按时退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法转移保险关系,“协保”人员也无法落实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部分补缴”和“欠费挂账”的处理办法,即允许困难企业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解决人员退休和流动问题;同时允许困难企业在无资金的情况下,申请“挂账”,让“协保”人员先享受养老、医疗待遇,过后再补缴欠费。 截至目前,已有五余户企业通过部分补缴后解决了职工退休和关系转移问题;8户企业的2150名“协保”人员办理了“欠费挂账”后享受到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张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