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法院封存50辆按揭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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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2:08 京华时报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当桌上堆满厚厚一沓汽车贷款诉讼卷宗时,法官刘润华才意识到社会上盛传的消费者欠贷一事已变成实实在在的纷争。昨天,崇文法院一天受理了50起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纠纷,车款总计1100余万元,法院已开始封存这50辆新车。 这50起案件都是由北京市商业银行天坛支行一家提起的,他们在起诉书中描述了事情的原委。2002年5月至9月期间,该银行分别与被告姬某、张某等50人次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合同期限均为二年,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24期归还,并分别由徐某、范某等对上述款项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部分款项。虽经多次催促,被告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无奈,银行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给付欠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银行为保障自身利益,起诉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获得批准后,消费者购买不久的50辆新车将就地被法院封存,不得使用。 吴竞远是一家提供汽车贷款担保公司的职员,他对按揭消费欠贷一事有着更深切的感受。“公司手头担保了千余辆轿车的分期付款,每到月中19日还款期,准有两三百辆按揭车的车主没有往卡里打钱。” 吴竞远说,他们的工作就是不断的电话催款。除了极少数人有恶意信贷的倾向外,大多数人主观上都愿意履行合同,但就是不把约定当回事,能拖一天算一天。吴竞远说,由于资金回笼慢,他们公司已经感到了信贷担保的巨大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