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为法官打分”的是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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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2:08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 新闻回放:沈阳市中级法院今年将邀请市民对法官的工作公开评定打分,市民可以索取《评议表》或通过媒体设立的“公开评议热线”打分。分数低的法官,经考核确认不称职要降职或免职。 市民通过对法官进行评议和检举,给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促进法官公正司法。 该做法还有助于法官转变审判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让市民参与到司法监督中来,可以拉近市民与法官之间的距离,具有了“亲近性”。 这个做法,还体现了法官与市民之间的制约与促进的相辅相成关系。市民通过评议活动,可以很好地了解司法工作的基本状况和综合效果,有助于司法工作的完善与改进;法院则通过市民监督活动,更加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如此良性循环可使法官更加公正廉明。(姜春康) 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在保障了一部分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剥夺了另一部分人享受非法权益的愿望。法官让一部分民众满意的同时,也可能令另一部分民众不满意。后者完全可能利用公开评议的方式对法官进行报复。 这些人对法官进行不真实的评价,以发泄心中的怨恨。一名公正执法的好法官,很可能得到很低的分数。如果以这种评议结果来考核法官,必然会使那些公正执法的法官“蒙冤”,这恰恰背离了评议的初衷。 对法官的评议,必须实行公开评议与内部评议相结合,这样才能确保公正。(方明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