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城镇建设提速 全国招商政策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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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5:1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本月23日、24日我市首届小城镇招商引资洽谈会将在市展览中心举行。 除渝中区外的39个区县(自治县、市)都将组团参加,其中包括市开发办组织的大型房产代表团、市工商联组织的民企代表团,及市建委组织的科技代表团等。首届招商会还吸引了许多外地客人,川、黔、滇、桂、苏、浙、成都等省市也将组团参加。 本届招商会共有640多个项目参展,参展项目投资总额达300多亿元。 又讯 为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步伐,我市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 首先,中心城镇的耕地占用税(纳入三峡移民经费的除外),将由区县(市)全额返还,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外,主城规划内的中心镇,市与区按45%和55%的比例分配,主城规划外各区县(市)的中心镇,市与区县(市)按15%和85%的比例分配,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等;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收入,由市或区县(市)按规定征收后,主城按55%、区县(市)按100%返还中心镇或沿边镇,并用于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记者万里)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