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开拍探矿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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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6:0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邓圩报道: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广东将对探矿、采矿权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有关方面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场地、人员和机构准备工作,届时将通过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下属的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拍卖。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开始,广东省凡新设置的探矿权和采矿权(除了国家指令性地质勘查项目和国土资源部规定外),凡能通过市场配置的都要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转让;原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到期后原采矿权人提出延期登记的,经价款评估后以不低于评估价的协议出让;已经到期的探矿采矿权未按规定办理延期的,由国家收回重新核实储量和矿产评估后,再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活动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各地国土资源局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矿产资源有偿出让活动。今后将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的探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计划上报备案。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全部进入财政部门专门帐户,按照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有关方面表示,探矿、采矿权审批方式的改变,将更有利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广东省国土厅矿产处处长汤发龙介绍,今后在拍卖方案中将对勘查和开采的技术条件要求、矿山生态环保和资源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必须有环保、林业、水力等相关部门对环保、绿化、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评估论证。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1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