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流浪”气瓶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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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6:0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11月11日讯 广州市目前正加紧为“流浪”气瓶安家,截至11月10日,全市已有100多万个气瓶打上了充装单位的标志和编号。 据悉,广州市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行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广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行固定充装制度,把充装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今后将由充装单位对气瓶的安全、维护和送检全面负责。 目前,广州市的气瓶充装单位正着手建立完整的气瓶专用档案,并在自有产权的气瓶上打上自己单位标志和气瓶编号的钢印。以后广州市的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的气瓶,违规将被罚款或者吊销充装执照。质监部门介绍,目前正推动充装单位逐步将托管气瓶向自有产权气瓶过渡,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故率高、检验率低,“流浪”气瓶无人负责等一系列问题。 (邓圩 徐道富 左谊弘)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1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