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元买下空白信笺 通发公寓成空中楼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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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一房(铺)多卖,涉案金额高达八百多万元 最近,一宗因景德镇市通发公寓引起的系列房地产诈骗案引起了新华社记者和江西诸多媒体的关注。 3.5万元买下几张空白信笺 2002年6月15日,在南昌市某宾馆的一个房间里,浙江龙游人琚金生(已刑拘)和江西新建人胡波举杯庆贺他们达成的一笔非法交易。琚金生通过原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景德镇分公司负责人刘海,认识了原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胡波,琚金生以上交管理费的名义用3.5万元从胡波手中买了几张南昌新洪房地产公司的空白信笺纸,上面盖了椭圆形的“南昌新洪公司”公章和“新洪公司建材经营部”的公章。早已卸任的刘海还在其中的一张信笺上写了“请景德镇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年检执照”内容的假证明。凭这个假公章和已经作废的信笺纸,使景德镇早已不复存在的分公司居然通过了2002年工商年检。 此时,中外合资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真正的主人章主恩(法人代表)正在南昌忙于开发国恩大厦,对这桩非法交易一无所知。 原来,南昌新洪公司成立于1993年,法人代表、港商吴荣林出资80%,胡波作为港方委托人任公司总经理,下设景德镇和抚州分公司。从1995年起,南昌新洪公司就未给景德镇分公司提供过工商年检材料,以让其自动注销(按国家规定,非法人分支机构连续两年未年检就吊销执照)。由于经营不善,港方撤资,从1998年9月23日起,南昌新洪公司转让给现任法人章主恩,并办理了变更手续。转让协议明文约定:“协议签订前甲方原在抚州地区及其它地区的分支机构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及各项债权、债务均与现任总经理章主恩及现公司无关。” 分公司与系列诈骗案 非法取得了景德镇分公司营业执照后,琚金生与胡建华(网上在逃人员)等人一起密谋策划了一系列诈骗活动。 2002年,琚金生和景德镇市土管部门签订了一项转让协议,以280万元获得该市351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有关协议。琚金生仅用土地转让协议就在浮梁县的峙滩信用社分两次获得了199万元和50万元土地抵押贷款。 随后,琚金生和胡建华在景德镇非法开发“通发公寓”,并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规划和城建部门的手续,并骗取了名义上发给南昌新洪公司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新华社记者调查,景德镇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人曾明确表示:“该地块从来就没有作为商品房用地对任何单位出让过,更没有向琚金生发过土地证。”因此,通发公寓是没有土地证的商品房。 通发公寓在开建之际就已将其中的七层抵押给了景德镇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此后,他们采用低价签合同,不到房管部门备案等方式将楼盘预售出去。接着又以按揭方式把已出售的住宅和底层商铺再次出售,从而获得银行、消费者第三、第四次按揭款,有些店面抵押或出售竟达四、五次之多,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直至东窗事发,众多购房者纷纷上访、报案。 南昌新洪成了冤大头 今年8月,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将南昌新洪公司章主恩作为第一被告,琚金生作为第二被告,并查封了南昌新洪公司的部分房产,冻结银行资金88万元。章主恩大叫冤枉!并在法庭上郑重声明:“我15年未去过景德镇,也不认识琚金生,与所谓的景德镇分公司从未有过任何关系。在所谓的景德镇分公司和通发公寓所有资料中,如有我的一个签字,所有损失由我赔偿。现在我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干扰,请求法院将这起诈骗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以彻底查清本案。”因此,章主恩也向南昌和景德镇的公安机关报了案。 迄今,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事关无辜受害的购房者与开发商,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童兴邦)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