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房产证发放实行四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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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房产证》发放过程中的违纪现象,杜绝发“人情证”、收“人情费”以及敲诈、受贿、贪污、挪用等行为,近日,德安县重新制定房产证发放制度,实行发证人员同收款人员、盖章人员、案管人员相分离。并且规定,房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为他人代办房产证。(周平清刘劲楠) (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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