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银行”敛财167万 清镇一对农民夫妇双双领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8:2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对农民夫妇私设地下钱庄,以高利息为饵,非法向民间吸收存款167万,然后高利发贷,从中牟利,并将其中的11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11月11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杨发勋及其妻子池正芬有期徒刑8年和6年,分别并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 今年43岁的杨发勋系贵州省清镇市站街镇的一名农民,和池正芬系一对夫妇。1998年,杨发勋伙同妻子在家中私设了一个钱庄,以高利息为饵诱,向当地的居民吸收存款,然后再将存款发贷给他人,从中牟利。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至2003年5月,杨发勋夫妇共向当地的30名住户非法集资1678600元,然后将款项发贷给当地的119名居民。其中1117083元被杨发勋夫妇用于偿还旧债和挥霍。案发后,尚有发放出去的贷款56万余元没法追回。 (郑友荣 何先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