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棵果树一夜全被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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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9:4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记者 周祚 2000多棵果树竟然在一夜间全部夭折,这是天灾还是人祸?花都区新华镇田美村瑞华庄的1.6公顷果田昨天凌晨遭到一场灭顶之灾。遭灾的瑞华庄的果农们向记者控诉:“这简直就是土匪行径!”他们说,这些果树都是被人恶意破坏,全部拦腰斩断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破坏后的果田一片狼藉,几十位果农则“瘫”在了田边,欲哭无泪。 凌晨1时果树尽被砍断 记者跟随果农来到这1.6公顷果田里,只见应该郁郁葱葱的果树已经全部倒在地上,密密麻麻的枝叶堆在一起,一眼望不到边。这些果树树干小的有小孩手腕粗,大的直径有将近10厘米,从树干的折断缺口来看,明显是被人用锋利的刀具砍断的。 据果农们介绍,这片果林绝大部分是龙眼树,还有少量的荔枝树和香蕉树。他们是于昨天清晨6时许发现这一惨况的,果农们群情激愤,马上报了警。位于果田旁边一小区的保安说,昨日凌晨1时左右,听到这边果林有嘈杂的声音传来,有砍伐声和木材折断发出的脆响声。 曾被征地未达成补偿协议 “其实这片果田是已被征用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据他介绍,这片果林早在3年前就被某个房地产开发商相中并欲征用。果农们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件事,“但是我们一直未答应那个补偿方案。”据这些果农介绍,花都区国土局曾于2001年派人来进行调查,对每户所有果林的数量和面积以及根据优质程度等进行了核实和鉴定,最后还做出了一份补偿明细表,上面注明了补偿的金额。记者随后看到果农们出示的补偿明细表。 据这些果农说,本来按照这份补偿标准来赔偿就没有问题了,可是最后开发商只肯按照这份表上的价格的60%来进行补偿,“就等于100元只赔60元,我们肯定不干了。”结果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今年7月份,据说村委书记和开发商代表还曾带着一伙人,开着推土机欲强行征用这块地。但是被发现的农民制止了。 记者与该村村长刘炽火联系,他告诉记者,这片果田确实是被征用地,双方本来也达成了协议,但是按照旧的征地补偿协议,以果树的棵数和面积、优质种来补偿的原则,一些人在每亩地中栽下的果树数量远远超出了科学的栽种数量,所以双方就补偿的金额产生激烈矛盾。最后,区国土局、开发商以及果农代表进行了协商,达成口头协议,按照旧补偿标准的60%进行赔偿。(报料人:刘先生奖金250元) 各方说法 国土局:补偿按旧土地法标准 花都区国土局用地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片果田每亩的果树数量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每亩60棵的补偿标准,每亩需要补偿的金额达到了10万多元。由于这块地属旧的耕地征用范围,区国土局按照旧土地法来处理,当双方对补偿协议产生分歧后,他们也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协调,最后商定按照区国土局点算确认结果的60%的标准补偿,大部分果农也都同意了,但是却遇到部分果农的反对抵制。 律师:政府是最终的裁决者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刘士辉律师表示,对于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的人民政府裁决。其争议不影响土地方案的实施。在这一事件中,如果由区国土局作出的补偿方案已经报经政府批准并公布,那么开发商对该块用地的开发(砍树)行为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