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帮罪犯子女交学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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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9: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近日,东莞监狱设立了一项“罪犯改造扶助金”,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罪犯解决小孩上学、诉讼费、释放路费等实际问题。当符合条件的罪犯遇到上述问题时,就可向监区提出申请,经确认审核后,由监区生活干事到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目前已有56位在押犯人共获得金额达到7280元的“罪犯改造扶助金”。 专家认为,这一措施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有助于罪犯回归社会,缓解罪犯心理压力,同时让后代在成长中走出上辈因犯罪所投下的生活阴影。 死缓罪犯——— “孩子的学费再不用愁了” 付仁芳是关押在东莞监狱的死缓罪犯,此前获得了东莞监狱发放的“罪犯改造扶助金”,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3年前因抢劫被判死缓入狱 今年30岁的付仁芳只身从家乡大别山区来到东莞打工,由于犯抢劫罪,且情节严重,200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时他的儿子刚满9岁,小女孩7岁。 自从他犯罪被羁押后,便开始为孩子的生计和学习犯愁:兄弟姐妹供养自己的孩子都勉为其难,哪里还有能力供自己的两个孩子生活、学习? 8月份的一天,监狱管教干部找到了付仁芳,要他“家里有什么困难就说出来”,并且承诺说监狱会想办法给予帮助解决。后来,管教干部将400元转到了付仁芳在监狱设的银行账号。一个月后,付仁芳的哥哥从家乡来信说,监狱寄来的400元钱已经收到了,都会用在他两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上。 有信心好好表现再领扶助金 看着哥哥的来信,付仁芳激动万分地说,“由于一时糊涂犯下了罪,不但没能改变家庭贫困的境遇,还给家里和孩子平添负担”,“管教已经说了,如果家里确实有困难,自己在监狱表现好的话,一年可以申请两次‘罪犯改造扶助金’”。付仁芳甚至表示,他对争取一年两次的“扶助金”很有信心。 付仁芳脸上露着微笑,现在他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不用愁了,就在两个月前监狱管教干部给家中寄去了400元。两个孩子已是付仁芳眼下的最爱,他牵挂的就是他们和年逾古稀瘫痪在床的老父。 和付仁芳一起获得过数额不等的“罪犯改造扶助金”的还有李永军等56位在押犯人,获得“罪犯改造扶助金”的金额达到7280元。 家里如遇灾可领扶助金 发放“罪犯改造扶助金”的条件: 长期无会见、顾送的罪犯支付必须的生活用品; 婚姻、家庭、财产等问题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钱支付诉讼费用的; 家庭确实困难,无法解决子女上学的(指九年义务教育); 无法支付本人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费、资料费; 刑满释放时无零钱节余,按正常释放路费无法支付,因重大节日(特别是春节)交通、住宿费用提高的; 以及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发生家庭重大灾难的罪犯家里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罪犯改造扶助金”的申领程序: 由符合使用条件的罪犯本人向监区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报教育改造科审核,监狱主管改造领导审批后,由监区生活干事到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专家——— 让罪犯后代告别阴影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叶才勇律师就此评论说,“罪犯扶助金”的设立是监狱人性化管理的一个新意思,将有助于罪犯回归社会,缓解罪犯心理压力,是一个不错的举措。 通过发放“罪犯扶助金”一方面可以促使罪犯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对后代的社会责任,同时可以更好地保障罪犯自己及其后代的利益,为社会的长期稳定安全打下基础。关键是可以较大限度地走出“罪犯的后代无出息”的怪圈,让后代在成长中走出上辈因犯罪所投下的生活阴影,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叶律师同时指出,“罪犯扶助金”本身可圈可点之处甚多,最关键的是如何管理这一款项,使其最大化地为罪犯服务。 监狱——— 降低干扰有利罪犯改造 东莞监狱副监狱长徐乐平和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郑良土是“罪犯改造扶助金”的主要发起人。郑良土在解释当初发起搞“罪犯改造扶助金”的意图时说,家属因素一直是影响罪犯改造的主要因素之一,设立“罪犯改造扶助金”目的就是要降低家庭对罪犯改造的干扰,稳定罪犯改造情绪,切实帮助部分家庭确有困难的罪犯解决实际问题,有助罪犯的改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