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越权 法律顾问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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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0:0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问:我与他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个合伙企业,大家约定凡是超过2万元的生意,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但合伙人戴某前不久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了一份5万元的合同,造成企业重大损失,请问他越权签订的这份合同有效吗?佛山陈先生 答: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如果这份合同的相对人不知道你们合伙企业内部的约定,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 但戴某违反合伙企业的约定,没有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合伙企业造成了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还可以决议将戴某除名。 |